1. 刑事責任
◆ 臨櫃提領 若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,擅自持有過世親人的存摺及印章,前往金融機構以被繼承人名義提領存款,則可能構成「偽造私文書」及「行使偽造私文書」罪。
◆ ATM提領 若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,擅自使用過世親人的提款卡,並操作ATM提領存款,將構成「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」罪。
◆ 偽造遺囑 若行為人持偽造之遺囑,至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實移轉登記,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,則會構成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」罪。
◆ 意圖據為己有 若行為人經法院認定具有意圖將提領款項據為己有,可能涉及「詐欺罪」或「侵佔罪」。
2. 民事責任
除刑事責任外,行為人亦可能涉及侵權行為所導致的損害賠償責任,或需返還不當得利。此類行為不僅須將非法提領的款項歸還,還可能須支付由於侵權所引起的額外賠償。
即便被繼承人生前曾經授權他人代為提領存款,該授權關係將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終止。因此,即便過世前有授權提領,死亡後該授權將無效,無法繼續以被繼承人名義進行提款操作。
被繼承人過世後,行為人若為支付喪葬費或醫療費用而擅自提領存款,這種情形在實務中常見。以往法院大多認為,即使該提領是為處理後事等正當事由,仍然可能構成犯罪。然而,近年來也有部分法院見解認為,若行為人無不法意圖,則不構成犯罪。
若此類行為遭其他繼承人提起訴訟,建議及時諮詢專業律師,證明行為人無意將款項據為己有,避免觸法並承擔刑事責任。
提領被繼承人存款的程序會因金融機構的不同而有所差異,但一般情況下,繼承人需提供以下文件:
1. 被繼承人存摺及死亡證明書。
2. 遺產稅繳清證明書。
3. 全體繼承人的全戶戶籍謄本。
4. 繼承人之身分證及印章。
5. 繼承存款申請書。
若某繼承人無法親自前往,則可由其提供印鑑證明及委託書,委託其他繼承人代為領取。
為合法提領被繼承人的遺產,若遺囑存在,應依照遺囑所載事項執行;若無遺囑,則應徵得全體繼承人同意後,再進行提領,方可避免涉及刑事及民事責任。
遺產繼承案件通常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,且法院見解也因案件具體情況有所差異。民眾在處理遺產時,容易因不熟悉法律規定而觸法。如對相關問題有疑問,歡迎聯繫我們,我們將提供專業建議,協助您維護法律權益!